更新时间:2022.04.15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1.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在合同成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如果满足以下合同有效的条件的,就属于有效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
一般情况下,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时不能再进行转让的,只能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如果要转让非备案合同,则根据房地产行业的不成文行规,开发商可能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再收取相关的代办
购房合同违约起诉流程如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
购房合同更名的流程,不同情况需要通过不同的流程来实现: (1)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如果想要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相对来说手续并没有很复杂。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是会同意更改的;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开发商签订的。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直接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
购房合同一般在给30日内业主。签订合同后应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合同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后,具备物权的法律效力。
签购房合同需要以下内容: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一般情况下,合同是在签订当天就可以看到的,但是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如客户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成后,还需再将客户的全部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