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 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论是有偿还是
不一定。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签订的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借用合同又称“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
委托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是双务合同。委托合同的内容包括委托合同双方姓名、单位和地址;委托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标的物价格;委托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即便是附义务的赠与,也仍然属于单务合同。
委托合同可以是单务合同,对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实践合同不一定是单务合同。实践合同包括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实践合同中的赠与合同就是单务合同,而银行借款合同又属于双务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纪合同不属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仅限于代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明确规定了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中华人
经纪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一类,另外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使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但并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受赠人不接受赠与物,就不存在赠与合同了。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人在我国过去又称“牙行”、“经纪人”。行纪是一种营业。若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欲从事行纪业,必须依法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无偿合同不一定都属于单务合同。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但是也存在例外的,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