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约定一个月;是一年以上不到三年的,试用期最长约定二个月;是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约定六个月。
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须支付补偿金。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即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
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
试用期多长是合法的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约定试用期应注意的问题有: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
没签合同辞职在试用期有工资。只要劳动者在单位上班,实际上就确认了雇佣关系,无论是否已签订合同,实际上都已经有雇佣关系的事实,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
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工资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试用期未做满一个月辞职,不发放劳动报酬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单位招聘员工后,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且提前三天通知了用人单位的,一般不可以索赔。如果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的,但是并没有给单位带来实质性的损害后果的,单位也不可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