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4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的立案标准: (一)造成战斗失利的; (二)造成阵地失陷的; (三)造成突围严重受挫的; (四)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五人以上的; (五)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一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或者定罪处罚: 1、伪造武装部队公文一件以上的; 2、伪造武装部队军官证、士兵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或者其他证件二本以上的; 3、伪造武装部队机关印章、车辆牌证印章或者其他印章一
部队无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具体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 4、申请表填写后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查询后会给到查询结果,开具证
现役军人酒驾出了交通事故的,首先是由肇事地的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处理和认定责任。然后由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进行处理。属于犯罪的,那么就有部队的军事法院予以审理和判决。
抢夺武装部队印章罪既遂的量刑方式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抢夺武装部队印章罪中的抢夺是指公然夺取。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严重,指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武装部队的名誉或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等
《刑法》第四百二十九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对指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中的军事法院是指犯罪地的军事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军事法院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但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则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分别管辖,涉及国家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指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武装部队的名誉或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等。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审查包括:“三查”:查户口、查身份证、查毕业证;“三走访”:走访家庭、走访单位、走访学校;“六查清”:查清现实表现、查清年龄、查清文化程度、查清户籍、查清家庭成员、查清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