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的转位继承具体的概念为:在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情况下,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且前述行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前作出。
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继承比例划分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
《民法典》规定亲生子女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需要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的关系,此时二者属于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亲生子女如果没有与其继子女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则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在每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
《民法典》继承编中是没有关于第三顺位的规定的。法律仅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同,权利是可以被放弃的,因此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放弃。 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是有权放弃继承的,遗赠同样也可以放弃。
法定继承与转继承之间的关系:法定继承是转继承的前提,这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的范围小于转继承。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遗产继承的转继承时效为六十日。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
转继承法定继承的关系是:法定继承的产生时间先于转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取得继承份额后,可以将其分得的遗产转让给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