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是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是5日,起算时间是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开始计算的。因此刑事诉讼检察院抗诉的期限有两种的为:1、检察院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是1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管辖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法院是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即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法院是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鉴定具体流程为: 一、委托,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二、受理,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进行刑事诉讼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进行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要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具体:依法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的规定包括: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高检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确定管辖地的是: 1、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2、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罪刑法定原则、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最新规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法院是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