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 2、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 4、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
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行为: (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以下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恶意透支的; (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三)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四)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金融诈骗罪的认定: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财产权益;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金融诈骗等行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主要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合伙诈骗犯罪的构成有: 1、必须二人以上,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 2、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 3、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犯金融凭证诈骗罪。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以下行为可以认定合同诈骗罪: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