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劳动者在单位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其他。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其他。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不可抗力、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存在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指存在以下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