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如果转让股权的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的,则股东转让股权后债权债务由公司来承担。 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公司才对公司的债务有承担的责任,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股东尽到出资义务后不需要再对公司债务额外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
一人有限公司未依法进行年度财务会计审计,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且股东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往来款项,股东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收到公司往来款项后,将该款项转付给公司。股东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应当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对于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股东拒绝承担债务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通常是以其出资来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的。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义务,并且没有出现抽逃出资行为的。那么一般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出资
债务人死亡的,可以追加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为执行人,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股东变更后不影响公司的债务承担。变更后,原股东对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没有出资到位或者有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要在未出资到位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变更后不影响公司的债务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名称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或者股东股权的转让等公司的变更,均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和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财产独立和人格独立,所以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承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债权债务继续,公司承担责任和债权。原股东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应当将公司的真实情况告知新股东,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变更后,债权债务由新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发生变更后造成公司损失的,
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有以下: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一人有限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此时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的情况,经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的行为。依据《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