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建筑工程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1、拖欠工程款项不结清; 2、工程竣工日期无法确定; 3、因建筑工程合同引起的纠纷等,一般建筑工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
工程建筑设计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4、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项工程评分不低于75分的合格;75分以下的不合格;机电工程,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0分的合格,90分以下的不合格;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等。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后的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三)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
建筑工程合同担保协议包括: 1、保证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2、担保理由自愿为工程合同提供担保; 3、保证内容,税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债务; 4、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清偿或赔偿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合同价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能提前解除。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形时,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若是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签建筑工程转包合同的注意事项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