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按以下规定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 1、股权内部转让。 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改变,但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权。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受让人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公证的,双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等材料,到合同签订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
个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不要公证,但是当事人可以自愿公证,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债务转让担保物权转让。《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
债权人转移债权需要的条件为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且应当通知债务人,该债权不能是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被转让的债权有效存在。如果债权无效则不存在将其转让的问题。 二、债权具有让与性,不能存在下列情况: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转让人和受让人
1、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包括:受让人取得债权和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以及债务人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并且向受让人行使其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公司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给股东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