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1、可以。 2、刑事案件立案后,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经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刑事诉讼申请后,自诉案件的申请人能撤回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自诉案件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该案件符合撤诉要求的,应当予以准许。
可以,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但在送达准许撤诉的裁定书时,当事人却又反悔,要求撤回自己的撤诉申请,并拒绝签收裁定书。
刑事诉讼申请后可以撤回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自诉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与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应当批准符合撤诉要求的。
能撤回。人民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应当裁定准许;申诉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但申诉人不是原审当事人的除外
(一)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许撤回上诉。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
可以撤销。刑事案件立案撤销是指的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撤销刑事案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遇到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
刑事案件申诉有次数限制。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