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因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可房子是本人和家属生活必须的唯一住房,一定能逃避执行吗?以前可以,现在不一定。符合条件一样可以执行,如果只是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
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仍然需要偿还;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另一方继承了配偶的遗产的,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后应当由另一方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另一方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如果继承了,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不需要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
夫妻离婚后欠款一方死亡债务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限额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该债务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活着的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以及其他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通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
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于家庭生活所需而共同欠下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需把握两个大前提,即“有无举债合意”和“是否共享利益”,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一方在外举债不告知其配偶,而所借款项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此种情况下,
夫妻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夫妻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而产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收益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一方死亡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也要负担偿还责任,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则应当由死亡的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如果在夫妻双方去世且留下了债务,而且继承人选择继承夫妻双方留下的遗产,那么就等同于该继承人选择代替夫妻双方继续偿还该笔债务和税款。如果继承人需要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高于夫妻双方留下的遗产的实际价值,那么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始,超过实际价值的那
出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这笔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欠债人负责偿还与另一方无关,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需要双方的共同财产来承担。如果出现欠债人死亡的情况则由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来承担偿付。若夫妻双方的
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双方共同承担;欠的债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