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首先,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设区的市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
劳动能力的伤残鉴定证书上没有载明有效期,但是有鉴定部门作出结论的日期。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
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区别。工伤鉴定的标准主要是回答是否为工伤的问题,而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回答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问题。 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以下方面: 一、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
工伤鉴定的流程中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行政部门等只会对工伤等级进行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则要在工伤等级认定结果出来后由当事人再依法去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没有工伤认定是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有期限。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
未经工伤认定这一程序的,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工伤的认定由劳动部门负责。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者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听取事故,并结合有关证据制作“工伤证明”。劳动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用人单位或者受损害人不同意的,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 1、确定的时间不同。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3、目的不同。 4、标准依据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 6、等级划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