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夫妻婚前买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房产是双方婚前共同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约定将婚前房产转为共同财产,则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婚后用于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买房产的,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1、如果双方协议为共同财产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协议的就属于个人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或者父母明确表示此房只归自己的子女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是夫妻个人
1、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除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存续期间结束,夫妻相互间的法律关系也终止。因此,离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婚后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父母在为子女购房时最好也签订一份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的内容上明确表述买房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不赠与另一方。也就是说,赠与对象不包括
一方用其婚前财产在婚后买房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
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变卖夫妻房产的行为,则法院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可以让该方不分或少分房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