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首先需要确定其遗产数量,也就是说对其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哪些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其次,如果存在债权债务和应当缴纳的税款,要一并确定,这里注意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第
依据相关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对此法律有以下规定: 一、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遗产的,就不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如果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法定顺序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方的婚前财产加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份,等于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债权人具体该承担的责任: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 二、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
我国法律对连带债务人的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第519条的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
法定继承人的法律规定如下: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一般无需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若其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组织承担的国防义务主要包括有以下方面: 一、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