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行政拘留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具体条件为: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当事人若符合条件,则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有效的。如果被处罚人符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并且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保证金或提出担保人的,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以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下列条件可以免除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或者违法行为的年龄超过七十周岁的等。
交保证金只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撤销后才能不再执行。当行政机关将保证金退还给保证人或当事人的家属时,拘留将会继续执行,只有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拘留的决定后,才不再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没有保释,但是因自身或家庭面临某种困难,确实需要出所解决的,可以请假。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最长是15日,数个违法行为并罚可以超过15日,但最长不能超过20日。 取保候审的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拘留可以提前解除,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
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
行政拘留不可以消除。当当事人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时,行政拘留将录在个人档案中,行政处罚档案不予消除。行政拘留是指法定行政机关在短期内限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公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因此,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时,必须要持有拘留证,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暂缓行政拘留交了保证金不会销案。被行政拘留的行为人的违法记录会保存在公安机关档案中,但不属于案底,案底是针对犯罪行为的,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不说明行为人无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