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规定,不动
没有建造房屋的土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
土地使用证上可以添加名字,但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其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可成为国有土地的使用者。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要根据去世者如何拥有土地继承权的方式来判断。如国有以及基地使用权是不给予继承的。 而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并且除了可以继承土地的使用权还可以继承土地上所有附作物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时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包括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并没有继承权,因此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用来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个人、组织、企业及单位都不能侵犯。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在进行抵押时,必须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转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地上建筑物和其余建筑物的,该建筑物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