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为: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
在下列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经营者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实施了搜查消费者身体的行为,给其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的;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只有当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有: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时,如下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前述情况还应当满足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另一方无过错、双方离婚等条件,才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
如果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并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男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前提,女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包括精神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被侵犯人格权的。 2、被侵犯身份权的。确认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被侵害财产权的。 4、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害死者隐私以及侵害死者尸体的。 5、被侵害婚姻关系的。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
可以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有: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