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是可以免除的。《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同时若当事人依法与行政机关达成协议,则可以对罚款进行分阶段履行。
不可以。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
行政处罚有滞纳金,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滞纳金,除收取滞纳金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拍卖、划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来强制当事人履行。
缴滞纳金不算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行政处罚中加处的滞纳金能够被依法减免。如果被处罚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滞纳金处罚。
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加处滞纳金的决定后,如果依法与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的,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
可以,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内容,滞纳金是执行罚的一种。执行罚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定的义务人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通过罚款的手段促使其履行义务,执行罚的目的是迫使其履行法定的义务。
行政处罚的滞纳金可减免。如果被处罚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滞纳金处罚。
行政处罚滞纳金不可减免。法律规定,但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是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