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 1.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4.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和抗诉是一样的,当对二审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不服时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在三个月内做出予以抗诉或不予以抗诉的决定书。
首先当事人起诉,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行政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表现意见的机会。
1、开庭审理前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要求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依法组成合议庭。合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与民事简易程序部分相似,包括独任审判,举证期可以当事人协商,除判决书等文书可口头送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由基层法院审理不同,行政诉讼的建议程序对法院级别没有要求,审理期限为立案之
行政诉讼案件程序: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二审程序: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3、审判监督程序; 4、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申请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决定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理程序规定较为确定,而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再审的案件审理程序规定比较模糊,即对抗诉的再审案件应由原审还是上级法院审理,对原来是一审的抗诉再审案件应按一
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提起诉讼的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有: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程序具体如下: 1、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2、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 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