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施工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案件的专属管辖范围,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使合同当事人存在约定管辖的情形,但因违背了专属管辖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在诉讼中,当事人也不适用
从《民法总则》中的规定可以知道,现在对于工程欠款的普通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而最长的诉讼时效,则规定为20年。这都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欠款事实开始计算的。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
融资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且仲裁的前提条件为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1、因建筑工程合同而引发的纠纷一般情况下就选择建筑所在地的法院递交诉讼状即可,因为这样一来也便于法院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对建筑物展开详细的调查。 2、不仅如此,其他关于不动产引发的纠纷,我们最好都选择不动产当地的法院起诉,关键还是便于法院的审理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纠纷包括因发包人,承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合格;延期交付纠纷;对工程量争议纠纷;对计价方法的争议纠纷;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纠纷等。无法和解解决纠纷的,可以向合同约定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2、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具体如下: 1、发生争议的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可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纠纷; 3、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可向仲裁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法律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一般写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也可以综合实际损失情况确定;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黑合同的效力 除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的变相降低工程价款的合同无效外,其他黑合同的效力,法律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