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在《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二、《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
连带责任:是指各责任人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不分份额、不分顺序地对外承担责任。当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责任人不得以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为由拒绝。 连带责任应当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条件,即。 1、连带责任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2、行为必须违法,必须
合同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以执行程序通过申请再执行解决。连带责任人承担了全部或部分债务后,转而向原审法院申请执行主债务人或被部分免责债务人的财产。通过裁定方式解决。即连带责任人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的债务后,向该案终审法院
可以双方协商如何写关于连带责任的内容。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
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都是多个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连带责任是各个债务人对同一个债务都有全部承担的责任,如果其中一人承担,则责任整体消灭;后者是多个责任人由于不同原因对同一个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其中的不真正责任人如果承担了债务,可
连带责任就是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
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份额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买卖合同中一般不存在连带责任,但如果买卖合同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对买卖合同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请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为: 1、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连带责任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 3、连带过错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