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对违章停车处罚不服,当事人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胜诉后可撤销违章。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车辆违章认定不服的,可以在自知道交通执法部门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提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的方式为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复议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法定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队申请。 (2)申请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也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对违建申请行政复议,一般要在六十日内出结果。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复议机关需要在上述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可延长最多三十日以下。
拆除违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违建申请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违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
异地交通违章,要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向所在地的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时事先把身份证复印件和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各准备一份。行政复议除了需要身份证和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还需填写一份
高速上的违章申请行政复议: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
若当事人因行政机关认定其车辆违章的决定不服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相关利害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60日内,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