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业委会委员选举如下:按表决事项制作表决票;根据投票点的需要制作投票箱;筹备组委托工作人员或由业主代表送达选票;对投票人数作记录;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筹备组组长介绍大会筹备情况;开箱、计票;对参加表决总票数、有效票数、废票、弃权票进行
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需实名。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办理本辖区涉及物业管理的公共事务的自治性组织。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享有自治管理规范决定权。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需实名。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办理本辖区涉及物业管理的公共事务的自治性组织。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享有自治管理规范决定权。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 (一)召开支委会确定下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 (二)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报上级党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 1、提出申请。业主监督委员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需满足以下要求: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物业已交付
党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审批。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全体业主过二分之一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
业主委员会可以等额选举。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