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可以认定为贪污罪的犯罪故意。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 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 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
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认定贪污罪的数额: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具备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危害结果。因此,要确定贪污罪是否既遂,必须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
贪污罪怎么认定?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
关于贪污罪主体中,"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应如何理解的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贪污罪的主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贪污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有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情形,具体数额分别是: 1、贪污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应当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贪污20万元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位的便捷,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是受国家单位、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位上的便利,非法窃取、侵吞、骗取或以其他的手段占有国有财物的。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