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由于经过侦查,犯罪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基本固定,原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是有可能有这个条件。因此,审查起诉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又一有利时间。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
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由于犯罪事实已基本查明,经调查证据基本固定,对原本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有可能存在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条件。因此,审查起诉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的有利时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
诉讼中,当事人及以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患有精神病(包括痴呆症人)。人民法院确有必要进行认定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施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先行作出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如下:1、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
提起公诉阶段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机关负责,由公安机关执行。 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
上诉期可以做精神司法鉴定。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后,如果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间认为有必要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可以申请进行鉴定。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 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三、会见和通信;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三级伤残标准第一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第二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符合上述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