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审查起诉阶段无需进行逮捕,因为此时还未确定是否会被定罪。此阶段还要检查公安侦查阶段是否合法,这属于检察院的监督职责。如果还有侦查的必要,公安会继续侦查再逮捕。
案件的当事人、监护人、辩护人认为嫌疑人有精神类疾病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鉴定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并委托鉴定。 根据《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定书》,说明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并提供下列材料: (
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提交下列材料: 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盗窃罪、诈骗罪等侵犯财产罪,破案后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因此,在审查起诉的阶段,确定了罪行以后所收缴的赃款赃物等都应该退给受害者,对于一些违禁品也应当予
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可以继续。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
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或者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十五日。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是会查账目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处理:检察院应当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