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1、产权登记在出卖人一人名下。夫妻双方将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比比皆是,而在房屋买卖中,未登记的共有人往往以出卖人未经其同意私自出售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针对对于这种情形,个人认为只要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出卖人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可以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达成协议为前提的。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另一方在仲裁请求中主张违约金的,依法不予支持。确定如下: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无数额限制,一般根据双方预测的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 2、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
农村房屋买卖是合法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合同中当事人能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但是,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合同另一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有在定金或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或违约金数额的损失。
有效。合同违约赔偿了违约金的,并不等于合同就无效了,合同解除后合同才无效。 不过合同是否继续执行合同需要双方协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无购房资格签合同是否违约要看情况,如果是签订合同后新政策出台,购房者可以以新政策出台为由,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以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政策已经出台,之后才签订的买卖合同,由于无法履行合同,买家就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 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 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
一般来说,法律对此类违约金并无强制性规定,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通常情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会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其次,法院是否支持20%的违约金,还看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而定。具体而言,出现以下
房屋买卖合同解约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赔偿款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额的20%确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处理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的方式是: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