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涉外结婚的程序如下: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和有效证件共同前往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证件和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
若裁决中的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涉外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从而达到撤销该裁决的目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
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一式二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人是劳动者,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劳动仲裁时,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仲裁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申请人应当尽可能提交。
涉外合同需仲裁的应该由当事人协商选择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仲裁适用仲裁法关于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当事人请求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案件时需要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保全。驳回采取保全的,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指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和雇佣单位采取的一种通过第三方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做出对双方因为纠纷协调而采取的一种法律途径。 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5个程序。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涉外离婚程序如下: 1、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携带起诉书、结婚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国内都有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在国
(1)选择在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时,一般都会力争将争议提交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样做除了便于仲裁和对本国的常设仲裁机构可以信任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当事人对本国的仲裁机构比较熟悉。 (2)在对方当事人所属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1、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立案和庭审,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应予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 3、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
涉外仲裁效力的意思是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生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和海事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裁决,不须经其他机关的批准或认可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按照裁决的规定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