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如果离婚,房产的具体分割方法要按照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区别和判断。首先,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应当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协议,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就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可以决定由其中一方取得所有的财
夫妻离婚名下有房子需要分割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如何分配房子,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子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房子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原则上离婚后仍归一方个人所有,双方也可以
首先,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婚后
在离婚的过程中,房产的分配主要表达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换句话说,只有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才能够参与到离婚财产的分配当中。而具体的分配方法,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因此,我国民法典还是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尽量通过平和的
首先,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不像财产分割那么简单,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民法解释的相关规定:1、父母离婚时仍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母亲有特殊情形而不能抚养子女的,可由父方直接抚养;2、对于父母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环境,以及子女的年龄等。其中,子女的年龄是一个影响很大的因素,根据相关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
离婚案件中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他人的利益或家庭共有财产的,不属于离婚案件的处理范围,可以另案处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离婚时不能够直接作为夫妻财产分配。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需要登记在夫妻任一方名下名下,而
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的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话,则应依照协议分割。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姻法以列
房产证加名,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在法律上来看,将对方的名字加上去,等于把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了另一方。在我国房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是产权人拥有该房产的证明。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的共同共有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系其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话,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
房子别人名字,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房屋产权证上有第三人共有的名称,这种情况涉及案外人的权益,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不会处理; 2、涉及第三人出资的,可以一并收集涉及债务或者赠与的相关证据; 3、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
房产是公婆名下,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都不会对这项房产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是房产的所有人。因此,如果房产登记在公婆名下,这时候这项房产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属于公婆所有的财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但是房本还没发放下来,双方就因为感情破裂想要解除婚姻关系,这时候人民法院就很有可能会对房产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都需要办理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因此,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