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与军人结婚的,有下列规定: 1、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如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吸毒等坏习惯不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判断军人
首先,确定恋爱关系后主动报告,接受审查,法律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再者,结婚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
军婚有如下规定: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根据
军人结婚有以下规定: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
一、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同普通人一样,都划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才会参与财产分割。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
对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双方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由军事法院管辖;一方是军人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要是单方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需要军人一方的同意。要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则需要根据普通法的规定。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是双方都提出离婚的, 一般是先经过当事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审查、调解,协商无果的时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现役军人的离婚规定参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如果征得军人的同意,或者当事人双方均有离婚的意愿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对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