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理,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所有。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第一、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
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也可以诉讼解决。但是具体如何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应当根据合同中的纠纷解决条款来确定。如果没有纠纷解决条款,或者纠纷解决条款无效,那么任意一方当事人都有权起诉。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承包方拒绝修理、返工
有一下解决方式: 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性问题来确保工程款回收。 三、合理合法顺延公司促使工程款支付。 四、工程垫资应当做好约定确保合法化。 五、处理好政府工程的审计报告价格与合同价格矛盾。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如下: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人限期整改,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可以减少工程价款的支付。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合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向仲裁机构中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理: 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 2、损失赔偿。依照规定,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3、其它善后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这么处理: 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建筑工程的合同纠纷可以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可以由承包人和发包人自行协商处理; 2、可以根据双方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申请仲裁;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