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女方是北京户口孩子能落北京户口,属于随母落户,是允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正常离婚就可以,但她的户籍无法被派出所或法院强制迁移出去。但最好协商让对方及早迁移户籍出去,但她只能在京买能入户房后才能迁移或找北京人结婚后迁移,不迁移你也有主动权。因为对方未来再婚办社保孩子上户籍都需要户口本,而户口本是你北京这方户主管理
如果是是外地户口是不可以的通过购买房产获得北京户口的。除非已经是北京市的集体户口或是家庭成员有一方已经是北京户口了,这种情况才可以通过购买房产将集体户口迁到房产所在地的名下,但前提是所买房产的户口名额未被占用。
北京集体户口主要分为在职集体户口和在校集体户口,在职集体户口是可以买房的,在校集体户口是不能买房的,根据北京房屋限购政策规定:北京户口家庭最多可购买2套房屋,单身可购买1套,北京集体户口是北京户口的一种形式,因此北京集体户口家庭最多可购买2
这个还是具体要看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具体政策是如何进行规定的,部分省市外省户籍人口办理户口迁移要办理准迁证等材料,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肯定还是要两边跑的。通常情况下哎,迁出地的手续相对较少,但是迁入地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比较多一点。
代位继承人当场放弃遗产的后面是不可以要求继承的。放弃遗产,是一种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就有法律效力,后面是不可以要求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转继承是适用于遗嘱继承的。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
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