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躲避破产清算的需要承担以下的责任:1、擅自处分企业财产的,人民法院会一经查证属实,可以依法追回,并入破产财产范围,并辅以民事制裁;2、除了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法院还会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3、债务人躲避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抵押债权具有优先权。法律规定,公司破产的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再对破产财产分配,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最后清算终结、注销登记。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独立财产的保证,是公司得以正常运营的保证,是国家对其征税和管理的重要凭证资料,也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一旦账册丢失,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法院判决后找不到债务人的,仍应向法院申请执行,会直接执行现有财产。在法院执行中,如果仍找不到的,则可以由依法处理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并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
公司是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企业法人,它的存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股东赚取利益的工具,在公司资不抵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会被责令破产,但公司在营业期间与多方有业务往来关系,因而在破产前需要先清偿债务,
构成犯罪的、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伤残补助、抚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公司宣告破产,资产不够清偿债务的,当公司资产已全部用于支付各种费用、债务之后,公司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时,破产管理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一旦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就可以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剩余未清偿的债务不必再偿还。 公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