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土地征收补偿是指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对被征收人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使用证划拨办理费用的规定是:3%的契税;3.5%的土地增值税;5.4%的营业税;按评估价补缴20%~50%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人可以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划拨土地出让条件: (1)土地使用权系依法取得; (2)按照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4)符合城市规划。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2023年最新标准: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5、青苗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并没有限制,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最高年限的限制: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核定出让金数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有划拨土地是可以转让的,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下: 1、招标出让。 2、拍卖出让。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挂牌出让。 4、协议出让。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