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如果职工和企业都在同一个辖区,那就由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企业和职工分别属于不同的辖区,则以职工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即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为管辖地。
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等。《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由人民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