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7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
对主犯的量刑有以下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犯罪集团主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主犯参与共同犯罪活动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关于从犯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认定盗窃罪需要满足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
盗窃的行为类型如下: 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选择重罪处罚; 2、为练习驾驶、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并将机动车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使用投毒、爆炸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若为盗窃目的,毒死或
盗窃罪一般是不会判死刑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盗窃罪分为以下几类: 1、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构成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罪的,选择重罪处罚; 2、为了练习驾驶、娱乐等目的,多次偷机动车,丢失机动车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利用毒品和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为盗窃目的毒死或者杀害大量鱼类的
刑法数罪并罚的情形: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 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
多次入户盗窃数额较大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规定的其他量刑规定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的解释如下:非法财物是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或者实施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和物品,如淫秽书刊、走私物品、用于非法印刷的印刷工具、赌金、赌具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