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权利是: 1、隐名股东享有分红权、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等权利; 2、显名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依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代为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数量进行明确约定; 2、依据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3、显名股东按约定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不得进行撤资的,股东要进行撤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所以隐名股东要撤资的,首先要对自己股东身份的确认,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与显名股东或者其他股东达成一致,将手中股权转让。 1、将股份转给其他股东。 2、在其他股
隐名股东是指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未显示其名称的投资者。对应于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理人,公司显名股东权利的实际效果归隐名股东所有。由于隐名股东是实际投资者,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的协议,投资收
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应当在代持股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益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认可,且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就应该予以确认。
隐名股东退股,若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股的,股东名册就会变更,也应当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受让人便会成为股东而不是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
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他人签订合同转让股权。如果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明知当事人系隐名股东,且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均未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则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一、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下: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4、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