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被执行人可以与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再次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
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
签了合同没有履行过了诉讼期后,再通过诉讼的方式就会很难再胜诉了,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从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
在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先行协商变更,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约继续履行,无法变更或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行使解除权进行合同解除。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标的系非金钱债务,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无效已经履行的解决办法: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
合同有效期内义务未履行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期内义务未履行完的,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时要求未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履行义务的一方明示或默示不履行余下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