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不能判处累犯拘役或管制,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
拘役不会构成一般累犯,但犯特定之罪的有可能构成特殊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
判拘役是不可以构成累犯的。根据《刑法》对于累犯的规定,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被判处拘役有可能构成特殊累犯,但不会构成一般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来说,前后罪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于特别累犯来说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所以判处拘役还是可能认定为累犯的。
后罪判处拘役不是累犯,前后所犯之罪均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可能构成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
被判拘役不会构成一般累犯,但犯特定之罪的有可能构成特殊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前罪拘役不能构成累犯。累犯的认定条件之一是被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拘役结束再犯罪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因此构成累犯前罪要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
当事人拘役结束再犯罪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因此构成累犯前罪要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
拘役属于主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拘役被包括在主刑之内,除了拘役之外,主刑还包括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拘役的特征如下: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
累犯不可以判拘役或者管制。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才会构成累犯。 一、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
管制拘役不属于强制措施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