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商标侵权后,其赔偿是可依次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来确定。按顺序能够予以确定就可使用该标准。
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标准: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
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
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
商标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两种。在被控侵权人提出未使用注册商标的抗辩时,如果商标权人不能证明注册商标在此前三年有实际使用,而且也不能证明自己因该侵权行为遭受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商标侵权赔偿原则上使原告权利恢复到没有被侵权的状态,即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所受损失确定,在难以确定情况下可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的利益确定。商标法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
被诉商标侵权,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标准。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2、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
以下是商标侵权赔偿的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对商标侵权人可要求其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上述标准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来确定。
商标侵权的赔偿方式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