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招摇撞骗罪有判三个月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
行为人构成招摇撞骗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一、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胁从犯。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行政处罚不予从轻处罚的情形有: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
《行政处罚法》之所以作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首先,在我国惩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从轻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从重处罚实际上会扩大处罚成本。宽严相济、宽严相济、宽免相济的使用方式,更容易使人们改过自新。其次,可以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制度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