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不作为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构成不作为的徇私枉法罪,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不履行法定作为义务是徇私枉法罪不作为犯的本质特征。第二、发生危害结果是徇私枉法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
要想认定为徇私枉法罪,就要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徇私枉法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
窝藏、包庇罪是如何认定的?包庇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1款的规定,循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循私枉法、循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
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进入实行阶段就停止下来的犯罪停止形态。 二、特征(构成条件)1行为人为了犯罪已开始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徇私舞弊罪中止犯罪。中止徇私舞弊罪的,不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徇私舞弊的行为,对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人提起诉讼,故意掩盖自己是有罪的人,不得在刑事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根据本条规定,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下列几种基本形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