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
非法集资案件主要表现形式如下:以商业经营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以资源开发、房地产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以医疗保健为名非法集资案件,以植树造林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以融资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等。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
民间非法集资判刑有: 1、非法集资是指利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3
非法集资的标准如下: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
我国刑法上没有非法集资罪这一罪名,但通常所说的非法集资类犯罪包括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前者的处罚包括判处一定期限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定数额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后者的处罚包括判处一定期限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
非法集资有以下定性标准: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宣传单,手机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3、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承诺在一定期
非法集资报案流程如下: 1、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受理实行属地管理,由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 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理登记制度,确定部门及人员负责案件的受理工作,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民间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诈骗的方式: 1、通过发行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吸收资金; 2、以民间社会形式非法集资; 3、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非法集资; 4、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5、以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6、以果园或庄园开发
非法集资的行为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非法集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的,非法集资来的钱属于非法所得的部分,一般予以没收。但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属于被害人财产而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应当依法予以
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包括: 1、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2、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 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 非法集资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集资员工的自保方法: (1)可以积极变成证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2)不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 (3)不参与所谓的投资,也不鼓动、诱使亲朋好友进行所谓的投资; (4)立即辞职; (5)参与过集资行为的,积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