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近似商标侵权认定的标准为: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诉商标侵权应赔偿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能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
证明对方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对侵权人的相似商标或相同商标予以拍照、保存实物进行取证。用以证明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更换其商标,或伪造、擅自制造、变造其商标等侵权事实。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字体侵权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要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
做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时,就会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行为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产品使用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 法律规定属于商标侵权的有: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
一、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被投诉商标侵权的,处理如下: 1、可以先了解该商标注册时申请的商品项目,是否与使用的商品项目一致。 2、再了解对方是否真实的在使用该商标,如未使用,对方先前又是否存在多次投诉他人侵权并且获得一定利益。 如果其注册商品项目与使用的商品不符,则
根据《商标法》第63条规定,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被侵权人证明对方有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的方式包括:当事人可以对侵权人的相似商标或相同商标予以拍照、保存实物进行取证。用以证明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更换其商标,或伪造、擅自制造、变造其商标等侵权事实。
商标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一般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权的情节严重的,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