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以下情形是特殊情况假释: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等等。
协议离婚对特殊的情况的规定如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协议离婚,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如休息日、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倍的工资。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人民法院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案件中需要回避的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案件当事人或是当事人近亲属的,应自行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或他的近亲属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上述人员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有: 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2、加班加点、停工期间工资。 3、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4、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
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有: 1、告知后处理的案件; 2、其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不需要经历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刑事案件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人员需要回避。
特殊情况假释的情形为: 1、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2、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
可视为工伤的特殊情况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
交强险赔偿的特殊情形如下: 1、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的大货车以该运输公司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货车驾驶员遇事故身亡后,由此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赔; 2、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偿; 3、盗窃、抢劫、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的,
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办理假释: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