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无期徒刑的两种情况: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假释的特殊情况有,如果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十三年以上的刑期的限制;并且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等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能假释。
对于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适用假释的特殊情况有,如果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十三年以上的刑期的限制;并且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等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能假释。
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办理假释: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都需要进行回避。此类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刑事案件回避的对象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上述对象回避的权利。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比如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回避制度有利于
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办理假释: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回避的条件是: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
交通事故赔偿特殊情况: (1)租(借)用关系。 (2)受雇关系。 (3)盗用他人机动车的。 (4)车辆买卖未过户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