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继承著作权与专利权中的财产,可继承的财产有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权利人死亡后,其著作权中可以由继承人所继承的权利有著作财产权,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等权利,但该权利必须还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才能继受。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同: 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2.两者的保护期不同。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
可以继承。继承著作权,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等;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
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
在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权利十分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保护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首先,第一种是发表权,指的是是否将作品发布给所有人知悉的决定权利;第二种是署名权,该权利主要是指在作品上面注明署名的权利;第三种是改编权,说的是是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