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但祖父母没有。子女的父母因其他原因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的,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祖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应该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祖父母因年老、经济原因不能抚养子女的,由监护人承担。爷爷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三十周岁。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有配偶者收
收养弃婴要同时符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两方面的条件。 收养人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
收养人的条件要求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被收养的未成年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其属于丧失父母的孤儿;属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一、收养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被收养人不满十
儿子没了的案情中,孙子孙女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
事实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法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的收养。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